存款账户为何用实名
2000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您去银行办理储蓄存款时,需要向银行出示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在办理业务前要登记核对身份证上的姓名与号码。除身份证外,还有其他形式的有效证件。《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明确了实名证件的种类: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为护照。
实行存款实名制有什么好处呢?过去,虽然储户不使用实名存钱的情形只是少数,但产生的问题也不可忽视。比如,当您丢了存折,如果身份证上的姓名与存折上的姓名不一致,银行按照规定不能为您挂失,存折上的钱就取不出来,你就会遭受经济损失。当您要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时,如果不是实名,按照规定,银行也不能为您提前办理。另外,出现存折或存单纠纷时,如果不用实名,同名同姓的大有人在,大家都可以说存折存单是自己的,就是司法机关也无法判断,怎么说得清楚!存款实名制度就能有效地克服这些弊端:银行在受理业务前要核对并登记您身份证上的姓名与号码,这样存款账户与存款人本人之间就有效地建立起了对应关系,存款的安全性由此得到极大的提高。同时,实行存款实名制度也便于办理挂失与提前支取的手续,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存款实名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给那些想要匿名隐藏不义之财的人设置了障碍。
中国人传统上有怕“露富”的心理,于是有人担心实施存款实名制后,自己的账户就没法保密了。请放心,有关法规已经对个人存款保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八条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金融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存款人发现有金融机构违反法律,泄露储户存款账户,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管理机关举报,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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