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企业征信系统如实记录借款企业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息服务,因此,借款企业过去的信用行为会对其未来的融资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这就要求借款企业重视自身信用,不断提高信用意识。
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贷款申请被拒
甲市于2009年第一季度开始从当地劳动保障局采集企业拖欠工资信息。其中,甲公司于2006年发生拖欠工资情况,时间长达1年之久,涉及76人,每人1000元到2000元不等,涉及总金额为14.516万元,均为修筑河坝的甲公司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为该工程转包,甲公司因找不到原承包单位负责人,无法履行原承包合同导致拖欠工资。
2009年第二季度,甲公司向B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时被拒,被告知原因为其拖欠工资信息已被录入企业征信系统。甲公司为挽回信誉,在县劳动保障局的协调下,主动归还拖欠工资10万元,其余的14.516万元的拖欠工资也于2009年第二季度归还。目前,甲公司已全部归还拖欠工资。
违法排污整改合格获贷款
2007年7月,甲公司向A商业银行申请扶贫贴息贷款820万元。A行经查询企业征信系统发现,甲公司存在因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而受到当地环保部局停产治理的处罚信息。由于停产治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大,将对银行信贷资金带来较大风险,A行拒绝了该贷款申请,并把具体原因告知甲公司。
通过这次教训,甲公司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决定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到2007年8月,甲公司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并经过地方环保局验收合格,被当地环保部门批复同意恢复生产,当地人民银行根据环保局提供的批复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同年9月,甲公司再次向A行申请贷款,A行通过参考更新后的环保信息,给予甲公司820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
启示:在企业征信系统的约束下,借款企业为充分享受到守信激励的好处,会更加努力履约践诺,遵纪守法,提高信用意识。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注重自己信用维护,将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不断改善。
选自《征信系统应用案例汇编》略有删改
“两类机构”用信用评级说话黔西南银企合作更顺畅
有了第三方信用评级,“两类机构”和银行合作时底气更足。记者日前获悉,黔西南“两类机构”第三方信用评级成效明显。
据悉,“两类机构”指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2014年,人民银行黔西南州中心支行从完善制度建设、强化评级结果应用等方面入手,推动“两类机构”信用评级。2014年,黔西南州辖内44家小额贷款公司,已完成第三方信用评级的有31家,在评的有5家,评级率达82%,较2013年提升了68%;辖内1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已完成第三方信用评级10家,评级率52.6%,较2013年提升了10.5%。
第三方信用评级,为银行与“两类机构”合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托贵州省第三方信用评级管理系统,银行可方便快捷查验“两类机构”信用评级信息,筛选合作的担保机构,积极推动银担、银贷合作与业务创新,开展与“两类机构”不同层次的业务合作。据统计,2014年辖内9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依托系统查验担保机构评级报告46户/次,3家法人机构制定和完善了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审查制度,将查看担保机构的第三方信用评级信息作为必要审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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