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贵阳中心支行”)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0年
1月
1日起
至
2010年
12月
31日
止。
第一部分 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贵阳中心支行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自身履职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公开监督,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0年贵阳中心支行及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根据贵阳中心支行有关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确保组织领导机构运作正常。同时,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协调内部各部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架构,明确职责,落实专人,确保上下联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贵阳中心支行《政务公开实施细则》、《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实施细则》等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不断简化有关操作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200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梳理、汇编,形成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在全辖范围内印发学习,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系统规范地开展。
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合理进行分类,科学界定能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全面完善《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目录》的编制包括机构与职责、法规政策、行政执行、业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其他、办事指南等七大项十三小项60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每一项内容均明确类别、索引号、公开名称、生成日期等要素,并做到时时更新。《指南》的编制包括“主动公开指引”和“依申请公开指引”,“主动公开指引”涵盖主动公开原则、编制情况、编排体系、主动公开的形式、获取方式和办事机构等。“依申请公开指引”涵盖依申请公开形式、受理、答复、收费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及依申请公开表、告知书等内容。
四是多渠道公开信息。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于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采取多种形式,按照规定程序,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已建立形成了以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子网站、政府网站、触摸屏、大众传媒、宣传册、宣传栏为主要渠道的公开体系,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信息。
五是继续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贵阳中心支行行政服务大厅按照“便民、利民”和“树立服务意识、打造高效服务平台”的原则,着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业务办理程序、咨询电话和对外公开监督电话等上墙公示,并作了明确的服务承诺。将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置放于政务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方便办事人员查阅。确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使行政许可项目从申请、资料初审、接收、办结等各方面均进行严格的审查登记。对申请业务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可即时办结的,实行即时办理;对申办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使行政许可申请人能一次性对申请资料、办理要求和程序有全面了解,减少中间环节和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目前,贵阳中心支行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的业务包括贷款卡审核、账户管理、开户许可证办理等。
六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按照公开评议制度,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向有关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发出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表,将外汇管理、国库、账户管理、贷款卡办理等相关业务的对外服务窗口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理时限等内容制成问卷表,对各项内容进行满意度测评,从收回的问卷表统计来看满意率达90%以上。
在分支机构自查的基础上,贵阳中心支行对全辖所有市地州中心支行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与职责设置信息 包括贵阳中心支行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以及内设机构等4项内容。
(二)法规政策 包括贵阳中心支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6项内容。
(三)行政执法 包括办理征信管理、外汇管理业务、货币信贷业务、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业务等10项业务行政执法事项等。
(四)业务信息 包括金融信息与金融统计信息等。金融信息包括每一时段货币信贷投向和结构变化情况分析、金融运行报告等9项内容。
(五)政务公开信息 包括政务公开机构、政务公开规定、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五大类,涉及5项内容。
(六)其他 包括应急管理和公告,涉及3项内容。
(七)办事指南 包括征信管理、外汇管理、货币信贷、支付结算、货币金银、国库等业务部门办事指南等25项内容。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通过互联网和内联网公开。在中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贵阳中心支行子网页(http://guiyang.pbc.gov.cn)设立专栏对外公开,同时在贵阳中心支行内联网上也同步公开,目前已公开七大项十三小项60余条政府信息。
(二)在省政府网站(http://www.gzgov.gov.cn)设置链接,增强公开渠道,满足社会各界对央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开。在贵阳中心支行一楼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电子触摸屏,按照“为民、便民”的原则,提高便民服务效率,使公开的方式更加广泛。
(四)窗口公开。在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设立政府信息公示栏,摆放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并开通举报电话等。
(五)通过媒体公开。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通过编发新闻稿、开辟专栏等形式随时公开。
(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宣传活动相结合。向社会宣传银行卡安全使用知识,举办“反洗钱、反假币”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征信知识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既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政策,提供金融服务信息,又宣传了中央银行有关业务,让百姓了解相关知识并参与监督管理。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贵阳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贵阳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贵阳中心支行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贵阳中心支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相关费用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第六部分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0年,贵阳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与不足,在公开的内容、层次和尺度的把握上存在一定难度。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努力拓展以互联网子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着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金融服务、金融宣传等工作的有机结合。二是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完善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合理划分主动公开的事项并及时公开,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交流、指导、协调和监督。提升工作人员自身专业素质,加大对本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全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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