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贵阳中支”)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按照《条例》要求,贵阳中支结合自身履职实际,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拓展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一、建立相关配套制度。新制订了《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实施细则》配套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更新《目录》、《指南》。2009年,贵阳中心支行按季对常规性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连续性和时效性。重新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务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录》包括六大类45项政务公开内容,每一项内容均明确了类别、索引号、公开名称、生成日期和责任部门等要素。
三、开展监督考评。向有关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发送政务公开评议表,将贵阳中支对外服务窗口进行分类,请各单位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评,收回问卷表统计满意率达92%以上。
四、多渠道公开信息。在办公楼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等,形成了政府网站、触摸屏、宣传册、宣传栏、大众传媒为主要渠道的公开体系,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方便、快捷获取信息。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与职责设置信息 包括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及主要业务处室工作职责、下属机构。
2、政策法规信息 以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为政务公开重点,涉及28项内容。
3、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以账户管理、贷款卡办理(核准实施条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等为主,公开了申请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时限等信息。
4、统计与报告 按季公开贵州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外汇)信贷收支表。
5、政务公开 公开贵阳中支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有关政务公开文件。
6、其 他 以假币收缴程序流程图、货币鉴定程序流程图、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流程等为主。
二、信息公开方式
1、在办公楼一楼设置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将政务公开涉及六大类45项内容对外公开。
2、上墙公示。一是在办公场所将贷款卡发放核准实施条件、办卡规章、流程、年审须知等内容制作成公示牌,在贷款卡办理大厅上墙公示;二是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业务的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张贴于开户室公示栏。
3、媒体公开。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在媒体上发布,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大众传播渠道获取信息。
5、通过悬挂标语、横幅,上街设立宣传咨询点,利用召开金融机构联席会、银企座谈会等进行公开。
第三部分 依申请公开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贵阳中支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四部分 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贵阳中支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减免情况
2009年,贵阳中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取相关费用和减免费用的情况。
第六部分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贵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完善制度建设。一方面,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的一些基本制度;另一方面,重点抓好政府信息服务大厅管理制度的建设,使政府信息服务大厅成为管理到位、服务优质的良好形象窗口。着手制度梳理,对总行、成都分行、贵阳中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收集和汇编。
二、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加强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发挥工作合力,促进工作长效持久。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