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有商业银行贵州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贵阳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各村镇银行,省农村信用联社: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2〕172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关于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国库〔2022〕1号)等规定,我行拟组织开展贵阳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
在贵州贵阳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行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的最高一级管理机构。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详见《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2〕172号)(网址: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3581332/3587010/index.html)及《贵州省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网址:http://guiyang.pbc.gov.cn/guiyang/113339/114135/5389974/index.html)。
三、申请时间及申请提交形式
申请人应在2025年6月1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贵州省分行国库处,超过受理时限的,视为无效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交资料不真实的情况,申请人应承担责任,并不得在下一次的资格认定活动中提出申请。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严重风险隐患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我行将取消其资格认定,并建议贵阳市财政局取消其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
联系人:肖洁、曾杰、陈文艳,联系电话:0851-85650898。
特此通知。
附件: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